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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印发《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(2021—2030年)》
阅读:870次 更新时间:2021-04-29

4月28日电  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(2021—203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。

  《行动计划》指出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“以人为本、综合治理、预防为主、打防结合”工作方针,形成“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协同、公民参与、法治保障、科技支撑”工作格局,有效预防和惩治拐卖人口犯罪,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维护国家安全,展现我负责任大国形象。

  《行动计划》提出,要坚持和完善集预防、打击、救助、安置、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,健全反拐工作协调、配合、保障机制,推进法治反拐、协同反拐、科技反拐、全民反拐的工作模式,不断提高反拐工作法治化、协同化、科技化、社会化水平。《行动计划》提出六个方面具体措施。

  一要加强源头治理,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网络,实施网格化管理,构建多部门协同、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。综合整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“买方市场”,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拐卖人口犯罪,有效预防拐卖人口犯罪发生。

  二要始终保持打击拐卖人口犯罪高压态势,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,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,有力震慑和惩处拐卖人口犯罪。推进侦查手段现代化升级。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,严格执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。完善儿童失踪信息发布制度和全国打拐DNA(脱氧核糖核酸)信息库,做好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“团圆”系统建设。

  三要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、安置、康复、家庭与社区融入等工作,帮助其适应新环境新生活、顺利回归社会。落实部门责任,发挥社区功能,加强社会关怀。提升救助管理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、儿童福利等机构服务水平。为回归社会的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必要服务,切实帮助解决就业、生活等问题。

  四要坚持法治反拐基本原则,研究制定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。完善法律适用制度,制定家庭教育法,规范收养程序,落实儿童监护制度。加强政策衔接,扩大政策宣传,监督政策落实。

  五要创新宣传教育方法,加强舆论引导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。着重在拐卖人口犯罪活动重点地区、重点场所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反拐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。曝光打拐典型案例,加大反拐节目的播出频次并优先安排在黄金时段播放。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反拐工作,拓宽群众举报线索渠道。规范反拐志愿者队伍的管理评估制度,加强各级反拐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。

  六要加强国际合作,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跨国跨境拐卖人口犯罪,加强对被跨国跨境拐卖受害人的救助。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国际合作。

  《行动计划》要求,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制定并完善政策措施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对《行动计划》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。各级政府要完善经费保障,拓宽反拐资金筹措渠道,支持开展反拐公益项目。要严格考核监督,对反拐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地区,以及先进团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,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通报批评,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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